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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兒女-神聖的管家職份
一 父母的責任
(2005/06/22)
讀經:
弗六1~4 『作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要孝敬父母,使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作父親的,不要惹你們兒女的氣,只要用主的管教和警戒養育他們。』
西三20 『作兒女的,要凡事順從父母,因為這在主裡是可喜悅的。』

父母的管家職份

在舊約裏,除了箴言之外,你簡直沒有看見教訓人怎樣作父母。到了新約,保羅在這裏就告訴我們該怎麼作父母。全世界的書差不多都是告訴人要怎樣作兒女,很少有書告訴人該怎樣作父母。人都是以為人應該學習怎樣作兒女。可是新約的聖經,特別注意告訴人說,人應該怎樣作父母,而不注意告訴人應該怎樣作兒女。雖然也有這一個教訓,但話相當輕。以弗所書六章和歌羅西書三章,對於父母的話,比對於兒女的話更重,因為神特別注意父母過於注意兒女。所以,人應當學習怎樣作父母。

把聖經的話集中起來,是說,應當以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們。所有的兒女,應當不失去他們的志氣,不要惹他們的氣。意思就是你們要約束自己,不隨便,你們要認識主的教訓和主的警戒來養育他們。這乃是保羅所給我們看見的。

所以,我盼望你們能夠給初信的弟兄們看見,特別是那些已經作父母的,或者是預備作父母的人,要他們看見作丈夫固然是不容易的事,作妻子固然是不容易的事,但作父母更是不容易的事。作丈夫、作妻子,不過是自己的問題。作父母,乃是別人的問題。作丈夫、作妻子,不過是自己快樂的問題。作父母,乃是下一代的兒女快樂的問題。下一代的兒女能夠帶到甚麼地步,都在父母身上。所以要初信的弟兄看見,責任是何等的重。因為神將人的身體交在我們手中,神將人的靈魂交在我們手中,神將人的思想交在我們手中,神將人的一生交在我們手中,神將人的前送交在我們手中,沒有一個人能影響一個人的前途,像父母影響兒女一樣。沒有一個人能管轄一個人的前途,像父母管轄兒女一樣。差不多能夠管轄他們下地獄,或者上天堂。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初信的弟兄看見,他們要學習作好的夫妻,也要學習作好的父母。他們作父母的責任,恐怕比作夫妻的責任更重。

在這裏我要稍微和你們看一點一個基督徒怎樣作父母,才能免去許多難處。
(初信造就33篇)

父母約束的須要

1978年間,李常受弟兄釋放了一連串的生命信息,聚會中也開放聖徒提問題與回答。其中有關於父母的責任與對兒女道德與倫常的約束…等,這方面平衡的教導,其中一段對答如下:

問:我是一個新蒙恩的基督徒,也是一個四個孩子的母親,我想知道我該教導他們多少聖經的教訓,以及對他們的行為舉止該要求到甚麼地步?

答: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我們是墮落過的人,我們需要主的救恩。在墮落之後,神進來約束人。例如,神把約束放在女人身上,因為墮落是從女人帶進來的。(創三16。)這種約束其實是一種保護。在今天人類的社會裏,若沒有倫理教訓、警察和法院的約束,勢必會一團糟。這些都是神所定規,用來限制墮落人類的。我們作父母的應當執行神的定規,以倫理教訓、規矩、和管教來約束我們的孩子。為了使你家中有正常的為人生活,你應該教訓你的孩子們,要孝敬父母、照顧兄弟姊妹、尊敬鄰居、以及不要偷竊,使他們有適當的行為舉止。

不要說倫理教訓是基督以外的東西。所以沒有價值。我們人類生存的需要是一件事,經歷基督是另一件事。為著我們的生活,我們必須購置雜貨、洗濯衣物、鎖門防盜、小心火燭、開關窗戶、烹飪進食。除了顧到這些地上的事以外,我們也學習經歷基督。這是兩個不同的範圍,而兩個都是需要的。
(生命信息第10篇)

聽的藝術

知名主持人"林克萊特"一天訪問一名小朋友...問他說:「你長大後...想要當甚麼呀?」小朋友天真的回答:「嗯....我要當飛機的駕駛員!」林克萊特接著問:「如果有一天...你的飛機飛到太平洋上空,所有引擎都熄火了...你會怎麼辦?」小朋友想了想:「我會先告訴坐在飛機上的人綁好安全帶...然後我掛上我的降落傘跳出去...」當在現場的觀眾笑的東倒西歪時...林克萊特繼續著注視這孩子...想看他是不是自作聰明的傢伙。

沒想到...接著孩子的兩行熱淚奪眶而出...這才使的林克萊特發覺這孩子的悲憫之情,遠非筆墨所能形容。於是林克萊特問他說:「為甚麼要這麼做?」小孩的答案透露出一個孩子真摯的想法:「我要去拿燃料...我還要回來...我還要回來...」

當你聽到別人說話時,你真的聽懂他說的意思嗎? (特別是天真的童言童語) 你懂嗎???如果不懂...就請聽別人說完吧!就是"聽的藝術",聽話不要聽一半,還有...不要把自己的意思,投射到別人所說的話上頭。(網路小品)


會聽別人的話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在他個人的生活裏,必須有一個習慣,就是能聽話;不是順服的聽話,乃是坐下來能聽別人的話,並且聽了能懂。這在一個作主工作之人的個人 生活中是一個很大的需要。沒有一個作工的人能彀作好的工,如果他這個人是一直自己說話,不能聽別人說話的。一個作工的人,如果只是自己說話,像放鞭炮一 樣,這一個放響了,連下去又是一個,一連串的放下去,這樣的工人在神的手裏沒有甚麼用處。沒有一個作工的人是可以一直在那裏講話的。如果你老是講你的話, 而不好好的來聽別人的話,來聽出同你談話的人到底有甚麼難處,那你就沒有甚麼用處。當一個人來到你面前講話的時候,你必須在神面前學習會聽。一個人一來到 你面前講話,就有三種話需要你聽出來:第一種,他講出來的話;第二種,他沒有講出來的話;第三種,他靈裏面的話。(主工人的性格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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