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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壓太重,力不能勝

『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林後1:8-9)

我們永遠不可能藉著人所提供給我們的資訊來學生命的功課,這是生命經歷的特質。只有當我們來到〝力不能勝〞的地步,我才能在這些事物裡得著真實的益處。因此,主必須用很長的時間來開創我們屬靈的歷史。只有當我們的眼睛完全被開啟之後,我們才會喊著說,〝哦,為什麼我從前沒有看到這事的真相呢!〞然而,要使我們能真實的得著啟示之前,我們身上所有一切其他的事都需要被證實是不能達到神的要求,這是一件花時間的事。我們就像被帶到羅馬書六章所記載的那個黑暗時刻,主在那裡似乎是用我們聽得到的聲音向我們說:「當我死的時候,你就死了;當我上十字架的時候,我不只帶著你的罪,我也把你一同帶上去了。當我帶你上十字架時,我不只是把你當作成罪人,就像你對你自己的認識,我更是把你整個人,就是你天然的人,都帶上了十字架:你的好,你的壞;你的能力,你的無能,都帶到十字架上去了;是的,你一切所是的都帶上去了。不論你是個〝工人〞、〝傳道人〞或是〝工作的發起人〞,都被帶到十字架上去了。我的十字架的意義就是:出於你自己的,不論是你的所是,或你的所做,對我來說都是沒有任何的意義,若是你能為我做什麼,那必須是出於我;也就說,你必須有一個完全依靠和相信我的生活。」

此時,我們才察覺到主在地上生活的時候所持守的基本原則,並且從此這個原則也要成為我們一切生活處事的定律。那個原則就是:「不是出於我自己」,「一切都是出於神,從神來的」。「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若是這個啟示是令我們震驚,使我們折服,這啟示就會使我們知道自己是無能為力的,在我們裡面沒有一絲的力量;然而,要得著這樣的啟示,我們需要經歷許多徒勞無功的努力。只有在那個時候,這啟示才能顯出它偉大的含意。當一個〝終點〞醒目地被寫在十字架上,當那個〝終點〞也確實被接受成為我們的終點,就我們而言,我們就已經完全了了,只有耶穌!因為有祂,就有無限的可能。

 

By T. Austin-Sparks from: Explanation of the Nature and History of "This Min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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