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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人的職位和工作


『大衛在大衛城為自己建造宮殿,又為神的約櫃預備地方,支搭帳幕。那時大衛說:「除了利未人之外,無人可抬神的約櫃;因為耶和華揀選他們抬神的約櫃,且永遠事奉他。」』–代上15:1-2

『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1-3

我不知道,對你而言,這些聖經經節之間的關聯性是否是顯而易見,並且立即引起你的注意;別的不說,其中一點應該是顯然的。「除了利未人之外,無人可抬神的約櫃;因為耶和華揀選他們抬神的約櫃,且永遠事奉他。」提摩太後書二章第一節和第三節:「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這兩處的聖經使我們認識在歷代志中神的話的屬靈意義;也就是說,使我們認識利未人的職位和工作。

利未人,就如你所知道的,是一班引起眾人好奇的人,他們的歷史對歷代主的百姓而言,是極其珍貴並滿有價值的。然而,現在我特別在意的,是他們諸多歷史事件中的一件,我想這件事也是主現在要我們特別來考量的。這件事就是,身為利未人,站在利未人的職位上,所要擔負的責任。你記得大衛的話,那些話乃是因一段滿了悲劇的歷史而有的。在大衛的一生裡,仇敵設下許多的陷阱來反對神的見證,其中之一就是發生在大衛用車運送約櫃的事上;因著他的疏忽,不留心,不儆醒就使仇敵的詭計得逞。這件事情是違背主所立定的法則,結果至少有一人因此悲慘的被擊殺,並且整個見證此停滯不前多年,停頓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最後,大衛因著經歷神的責罰與管教,才想起記得主的話語如何說到運送見證的櫃的事,因而產生一個新的屬靈行動,偏差的事也得著調整歸正。現在,根據大衛所想起的主的話,約櫃被抬出來並且交付給利未人,並且大衛說,不是用車,而是「除了利未人之外,無人可抬神的約櫃;因為耶和華揀選他們抬神的約櫃,…」在主的百姓中,這是他們特有的責任,他們也必須肩負起這樣的責任,並且不用其他的方法來運送約櫃。這責任是屬於他們的,若是他們不肩負起他們的責任,見證就要受虧損,悲劇就發生在主百姓的中間,所有的事都要出錯。這事確實曾經這樣發生過,若是利未人不負他們的責任,就會有軟弱,失敗,衰弱和停止,主就因此蒙羞。然而,當利未人最終站在他們該站的職位上並且肩負他們該負的責任,事情就能繼續運轉,見證的櫃就被帶到能起行並前進的位置上。

就是那句話,就是那個有關對見證負責的想法,在我的心裡成了極重的負擔;對見證負責的意思,就是我們必須像利未人一樣,站在該站的職位上。那是一個滿有屬靈能力的職位,和屬靈的軟弱和幼稚相對。你記得利未人在三十歲之前是不能有份於服事的,並且他們必須在滿五十歲的時候開服事。二十歲是他們能出去打仗的年齡,然而完全有份於利未人的服事必須等到三十歲,並且他們必須在五十歲時退休。(當然,那並不是說,你的年齡到五十歲你就必須從主的工作上退休。)在這裡所表明的是一件屬靈的事,它的意思乃是這樣:為著能負屬靈的責任,肩負主的見證,充分的力量必需的。那是要你拿出你一生之中最美好的時段,就是那些滿有力量的年歲。那個充分的力量特別是與利未人的服事有關。當然我們不是照著字義來解釋主的工作;也就是說,我們不照著字面來實行:除非我們到了某個年齡,否則我們就沒有一個地位來負完全的責任,並且當我們達到另一個年齡時,我們就必須離開服事。這件事確切的意義乃是這樣:要負這見證的責任,是需要有屬靈的力量,並且主呼召人著祂的見證,祂的榮耀來負責,因此祂呼召我們要剛強。

你可以在提摩太後書的經節裡確確實實地看到這樣的元素:「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那就是你屬靈的力量。剛強為了什麼?就著提摩太來說,是為要使他能與保羅同受苦;就著其他的人來說,他要將交託他的寶藏,也交託給那些忠心的人。你看見這件事的整個背景就是利未人的事奉。提摩太和其他忠心的人,他們乃是來到一個地步能見證的責任,為著要負這責任,他們必需有屬靈的力量。因此,「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

簡單的說,這乃是告訴我們,為著主的見證,主的百姓中間要有人起來負這見證的責任,這是一個極大的需要,不要一直認為這只是一些特定的人所該負的責任;不要仍舊像嬰孩一樣,總是需要別人的照顧和養育,要別人一直考慮到我們自己個人的感覺,總是那樣的敏感,幼稚而輕易被冒犯,把屬靈的重擔留給別人。這樣的人永遠不可能負責,這樣的人不會在受苦的事上一同有分,這樣的人也不會是耶穌基督的精兵,見證在這些人的手裡是不會穩妥的。或許在我們所處的時代裡,其中最不幸的屬靈悲劇之一,就是屬靈狀態剛強有力的人為數不多,能自己肩負主見證責任的為數不多,大多數的人都屬於跟隨的群眾。是的,他們都準備好來跟隨別人所肩負的見證,然而他們只是個跟隨者,他們是不負責任的。

我很確定這是因為以色列人並不認識在他們中間的利未人的屬靈意義,所以在整個曠野的路程中,在負見證責任的件事上一再的失敗。利未人乃是被揀選來代替每一個家庭裡頭生的來事奉神,每一個家庭裡頭生的在這家庭裡就是生來的祭司,在事奉神的事上擔負責任。利未是一個支派,被神揀選來代替那些頭生的,就成了頭生者的支派。若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有這樣的認知,遵行這屬靈的真裡,知道利未人的事奉原是他們應負的責任,知道利未人所做的乃是代表他們所應做的,所託付給利未人的責任就是他們的責任,他們切身實際的被聯於利未人所肩負的見證;他們若是有這樣的認知,他們就不會事不關己,陷入極大的軟弱中,並且成為一班不斷退後的人,在不確定和不安穩裡搖擺;到一個地步,他們成了一班從來不在主的見證上認真負責的人。他們的想法和這件事是分離的,利未人扛抬約櫃是一件事,他們就只有跟隨。因此,他們經常是在牢騷和抱怨中跟隨,他們並不承擔那個肩負在利未人肩上的責任。

我覺得今天我們有些情形和他們非常相似,大多數屬於主的百姓都只安居在自己的營中,把主要的責任都留給其他的人,他們首要關切的並不是主的見證;他們只準備來跟隨這見證,他們並沒有心要負這見證的責任。他們期待事情能有進展,但是對於他們自己,他們並沒有想要來負責任好使事情能有展。然而主似乎在告訴我們,「要在這事上有份,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要剛強。不要像那些哥林多人,老像嬰孩一樣,被一切的風吹動搖擺;不要像那些希伯來人,他們應當是作師傅的,但卻仍舊需要人將基督道理的開端教導他們。要負起屬靈的責任,讓主耶穌的見證成為你自己個人的事業。要在一個正確的領會裡採取這樣的態度–若是你失敗了,整個見證就有可能一同失敗。」

我想我們採取那樣的態度是十分合理的;畢竟,主的見證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取決我們每一個人的態度,那是我們的事業,那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只是群眾中的一員,而是群眾中負見證責任的一員。利未人並不是從其他人中間分離出來的一班人,他們乃是那些負屬靈責任的人,那是利未人和其餘百姓之間唯一的差別,主把他們看作是一班向祂負責的人。要剛強好使你能為著主的見證同受苦難,要剛強到一個地步,滿有屬靈的力量,來到主的面前尋求祂,好使你能負這見證的責任。我確實的相信,若是我們深知我們蒙召是為著要負這見證的責任,然而就在這同時,我們也深深的察覺我們自己的軟弱;但是,為著主的緣故,為著祂見證的緣故,如果我們肯到祂跟前尋求祂,祂要賜給我們更多的力量。只是,我們通常不尋求主的榮耀,也不尋求得著能力為著祂豐滿的見證。

得著力量的路乃是不承擔過於你所能承擔的。或許你對這件事有種領會;可能你會說,當我剛強的時候,我就能擔負責任;當主更多的賜給我力量,這樣,我就能更多的服事祂。我要問你的是,主真的曾經這樣作在你身上嗎?你的經歷是這樣的嗎?主曾經臨到你,在第一個時間,就開始供應你浩大的力量和達成目的的方法,好使你能負責任?或者是,祂就是臨到你並且呼召你來負這見證的責任?若是你的經歷不是第二種情形那麼,你的經歷和我的經歷就大大的不同。我一直都是這樣經歷:主提出祂的需求,並且要求我運用信心,之後主再來應付那樣的需

我們不應當等到我們成為一個完美的人,我們才來為主工作,才開始負責任。我們必須認識主所說的:「要同受苦難,知道你自己的責任,你就可能著你所需要的力量。力量並不來自於單單知道需要力量,而是來自於為什麼你需要這樣的力量,是這力量所要達到的目的帶給你力量。為著得著力量,我們必須有一個目的。我們要禱告說,「主啊!這是你自己的權益,我一點都不配,但是因為這是你的權益,我必須得著力量好使我能達到那個目的,我是因著你的權益向你求力量,而不是只為著我自己能更剛強。」這就是主能在其上做工的基礎

利未人本當扛抬約櫃,這是他們的責任,並且除了利未人之外沒有人應當扛抬約櫃。那些人乃是來到一個地步,認識主的權益如何緊密的和他們的生活連結在一起,那是他們的責任,那就是祭司的事奉。就如你所知道的,會幕乃是得華冠之君王所在的地方,祂是永遠的王,是人所不能看見的王,但卻住在會幕的裡面。所有這一切都是與祂的榮耀,祂的尊貴,祂的王權有關,不能看見,住在祂百姓的中間,但祂卻將自己託付在利未人的手裡。他們在地上就好像那不能看見之王的侍衛,他們必須防護保衛祂,關注祂的權益,有能力維護祂的見證,防衛所有可能帶進污穢的事,使之不能侵犯。

這不僅是利未人的職責,也是我們的職責。主在我們中間,主與祂的百姓同住,然而所有的事物必須得著維護,保持與主同在的性質一致,有些人必須為這件事負起責任。這並不只是一個隱密不易察覺被動防衛的事,所有的事物必須被保守維持在不違背主的同在的性質。祂是聖潔的,因此聖潔的工作就被託付給利未人;祂是有權勢並掌王權的,因此主的權勢和王權就是利未人的責任。所有與主有關的都是我們的責任,主的見證是我們的事業。我們必須忠:「…要交託那忠能教導別人的人。」這裡所說的是一個地位,一個標準,一種的生活,而不只是指著教導聖經,或成為學者說的;就某種意義來說,我們始終不能離開聖經;但是,要「交託那忠能教導別人的人」,為這見證負起責任。

正如你所知道的,利未人被分為三個組,他們有三個部門,各有不同的責任。第一,是照料聖所裡的器具,就所有聖別的器皿;另一照料所有的帷幕和刺繡的毯子;第三照料扛抬的槓,這是較重的事物,是更吃重的工作。我們或許有我們不同方面的工作,有些利未人的服事,或許我這麼說,在本質上是比較著重於屬靈的事物,或許就是那些照料聖所器具的那些利未人。有其他的利未人,他們的工作是屬於另外一方面的。我的服事主要是作主話語的執事,有很多人稱之為〝屬靈的服事〞,(我拒絕接受這樣的說法,屬靈的服事是與傳道人是否屬靈有關,而不是那個服事叫人屬靈。)或許還有其他的人在不同的範圍裡服事,就如在做生意的範圍裡,或是家庭事務的範圍裡。

利未人是被分成不同的組別,有不同種類的工作。有些是比較粗重的工作,那些照料會幕裡沈重的槓和板的人比那些照料罐、盆和純金的器皿和器具的人需要更多的體力;然而,那些都是利未人的工作,他們都是神的百姓,都屬於同一個支派,責任都平均的分配給他們,所有他們不同的服事構成一個職事。你的範圍,你的工作和我所有的或許不同,但是我們都有份於一個職事,一個呼召,一個責任,一個見證。重點乃是在我們都願意負這個責任,把自己在這個職位上,將自己看成是那班為主的見證而負責的人

我確信主的心渴慕得著這樣的一班人,我確信當祂看著我時,祂經常會說,哦!我真希望能夠更多信託他!我盼望他能更可靠,負更多的責任!並且當我來看許多主的百姓,我會說,我希望他們不再需要那麼多的照顧,若是他們能開始自立自足並且能負責任,那該多好。這樣,我們就不需再擔心他們了,因為我們知道主能開始信託他們!他們因著被人怪罪並一些諸如此類的事,所以他們需要勸勉和鼓勵,需要別人一直注意他們和歸正他們。我真希望他們能負責任,並在這些事上能正確,不需要被照顧;這樣,主的見證將會有更多的進展!

願主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同受苦難,好像耶穌基督的精兵,在基督耶穌裡的恩典剛強起來,好使我們能承擔主的見證。

Published in "The Golden Candlestick" magazine, Vol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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